在认识老公之前,和前男友共同拥有一套房,后因两人感情不和分手了,但因为他在外地工作,所以我们有签署一份转让协议,约定付款过户时间,期间认识了现在的老公,房子过户时间时间我们办理结婚证之前几天,而且办理房产证所有手续都走完了,所有过户费用,契税这些都有齐全,也全额付款了,只是房产证下发的时间比我们拿结婚证的时间晚了几天,像这种情况是属于我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拥有财产?求大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