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一亲戚的土地被别人强占去建房,诉至法院,法院说先到国土所解决,可到国土所从2015年至今,国土所工作多次说工作忙,要往后一段时间。
这样的工作态度,是否可对他们问责,这种土地被强占的事,是要等到土地部门的解决还是直接诉至法院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