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的父亲结婚快两年了,但是没有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村里人都知道.因为我们之间争吵,他一走快一年了,此间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没有任何联系.只有小孩的奶奶给一点钱,直到前几天他说要离婚并且不要孩子,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能告他遗弃家庭成员罪吗?能多要点抚养费和赔偿吗?我目前没有工作和任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