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在2015年9月为临村的一村民担保向本村一村民借贷40000元,但是2016年1月邻村村民离家出走联系不上,被本村村民起诉至当地法院,在借款合同末页下面作为担保人我写下了“如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负责”。
我想请问一下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是无力偿还?我作为担保人需要负什么责?这个“负责”二字怎么解释?请尽快给予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