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0330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2013年3月15日我为了朋友能让担保公司为其出具借款担保,我作为丙方与担保公司签订了100万的担保合同,而朋友与银行的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担保合同均是是2013年3月14日签订的,且金额是60万,也就是说借款合同在前、丙方担保合同在后,且金额不同,我这担保合同有效吗?

补充说明:
既然借了60万,且合同已经签订过了,为什么让我签订100万的担保合同呢?这不是欺骗我吗?
咨询者:郑红秀...安徽
[咨询时间:2016-03-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6-03-10 09:53
赵井燕
担保合同有效。
刘铁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1526276
积分:3914
]
回答时间:2016-03-10 10:03
刘铁军
有效的担保合同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3-10 16:32
李保忠
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