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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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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0314什么是编号?

办理离婚

一方不到场;怎样可以离婚。

咨询者:fa21476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6-03-0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6-03-10 08:35
曲延兴
到法院起诉。
刘铁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1526276
积分:3914
]
回答时间:2016-03-10 10:13
刘铁军
到法院诉讼解决
吴少博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00566670
积分:2594
]
回答时间:2016-03-10 10:52
吴少博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3-10 16:35
李保忠
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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