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女,2004年离婚后于2013年重组家庭,现40岁。
我有一儿与前夫生活,现任丈夫47岁,离婚,他有一儿一女,儿女成家与前妻生活。
我婚前在农村自建一套房子,让老母亲居住,户头是老母姓名。
现任丈夫现在农村也自建一套房子,我与他居住。
孩子都不与我们居住。孩子都不与我们居住由于我身体不好,又各有房子,我想把我自建的那套房子留给我自己的儿子,包括我买的养老保险留给我的孩子,想留一份遗嘱,请问需要资料或者证明才生效并受法律保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