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以一定利息给借款人,而后将借来的钱再以一定的利率贷给别人,就是存贷之间利息差别,赚取差价,金额在几百万,但是所有的利率都在合法范围内,给别人出具的是借条形式的收据,写明借时间,人名,利息等内容,请问这样的方式算非法集资吗,这样的收据属于合同类型吗,收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