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中,因交易过程中对房屋造成了损坏,买方起诉我侵权,要求恢复原状,在诉讼过程中对方找了鉴定机构,对物品进行了评估,一审判决被上诉人10内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物品折合人民币21000元,二审维持了原判。
我是被上诉人,我依法履行判决书对房屋进行恢复原状,遭到上诉人故意不配合,拖延时间,使我没法履行判决书,上诉人要求我赔偿21000元人民币,接下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