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刚买房的二手房在七层(原房主是2011年前办的房产证,未装修未入住),现在我已交房屋维修基金办理了过户,但前期电梯维修时,由其四层以上他业主分摊啦维修费,分摊协议在物业办(均为12年前的业主未办维修基金的,3层以下的说不使用电梯所以没分摊,使用电梯的业主打卡),我现在办理电梯使用卡时物业要求分摊维修费,请问怎么协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