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朋友从不同国家采购了一批货,暂放其一供应商处,现需用他品牌包装分装打包并发货国外。
如持国内旅游签,能否在香港帮其处理上述分装打包适宜(一两天左右),是否属于非法打工?如是,被发现会有怎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