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的。
我是二级工伤职工,双腿高位截肢。2008年企业破产,当时我强烈要求把我送到劳动局工伤保险科,享受《工伤保险条例》待遇,但是破产管理人以没钱为由说给我找个开支的地方就行了。我不同意。
他们就劝我选择一次性安置,当时我也没同意,因为距离退休时间太长了(还有18年才能退休),再有旧伤复发、按假肢和残疾用具等等问题,都没法算的。他们就劝我说:到50岁就可以办病退了。也就剩8年的时间了。说给我70万,开始我也没同意,后来又找了我两次,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后来全厂就剩我一个人了,害怕给我送到一个只管开支的地方,再往后就没人管了。想想还有8年就可以办病退,就又管他们要了8万元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015年10月去办病退时才知道工伤不让病退。之后我又找到破产管理人要求他们给我补上一个病退待遇。他们不肯,开始说没钱,后来又说不合法,不给我办。
请问律师:我要求破产管理人给我一个病退待遇,合理吗?能不能给我一个病退待遇?因为我签协议的前提就是他们说的50岁就能办病退才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