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变更抚养权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与前夫于两个月前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我们有一个5岁的女儿。因女儿从小大部分时间都在我们娘家长大,由我父母协助我照顾,所以抚养权在我方。平时允许前夫周末及节假接走孩子。
当时离婚时,我一心什么都不要只想要孩子,前夫态度不好,总是对我为难。当时我们签订的协议中,他非要加上一条“女儿18岁前不会在外地定居,依旧生活在西安。”我虽然觉得有哪里不太合理,但是我不专业所以当时为了避免继续扯皮就签了。
可是目前我的现实情况发生了改变。因我的母亲及亲友在广东有项目投资,且机遇难得前景甚佳,考虑到我和孩子未来的生活,我需要去广东发展1年半到两年左右,但不是去定居,只是工作需要。
我想把女儿一同带去,孩子也喜欢那里,并且我和我的母亲完全能够亲自照顾,为她选择的幼儿园也是非常的好。我本着一颗沟通的心跟前夫商量希望得到他的理解,可是他却完全听不进去,对我恶言相伤,不同意带走孩子。并用当时的协议威胁我。
但是他们家在农村,他平时上班很忙,家中只有一个快60岁的老母可以带孩子,从结婚到如今,带孩子的粗心程度我看在眼里,我完全无法放心把孩子放在他家。
所以我现在真心想咨询两个问题:
1.在跟他完全无法沟通的前提下,我是否可以先带孩子过去?毕竟我的工作马上就开始了,孩子的幼儿园也马上要开学。我们也要生存。
2.他如果要起诉变更抚养权,他是否有胜算?我们需要如何应对?
在此真心谢过,希望能给我一些指点。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