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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这样的协议有用吗?是签还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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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这样的协议有用吗?是签还是不签?

女方与男方婚后因为性格合不来,并且男方家人对儿媳不好,提出离婚。在婚姻存续期内曾剖腹产产有一男婴,男婴七个月大左右,还在哺乳阶段。对于小孩以后养育的问题,男方提出两个条件。1:他要的话他负责养大,不会让女方出一分钱。2:要么就等女方自己养大,他不出一分钱。常说小孩不管男女都是母亲的心头肉,况且小孩还很小,男方也没时间照顾小孩,他家人还有个病号要人照顾。女方很想要,但提出要求小孩子入女方户口,而且小孩跟女方姓,男方也同意了,男方就有一个要求,以后能去看看,女方也同意她看,但不想让男方带小孩过他家。

这时几个问题来了:

1:如果协议约定由女方自己一个人抚养大,小孩入女方户口并跟女方姓,那以后小孩长大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了他自己能改回跟男方姓吗?户口呢?他也能迁回男方那边吗?这还用不用经他妈同意?

2:协议男方同意小孩入女方户口跟女方姓,抚养权也归女方,如果说过了些年,比方说过了五年或八年男方反悔,那他是不是可以上诉变更抚养权由他抚养?而且他能反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那是不是这样对女方独自养了这些年的不公平。或者说小孩成人后,在男方或男方家人的教唆下,小孩自已要求改跟男方姓,那岂不是更对女方不公平。所以在这想问下各位大律师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了,签这协议有用吗?或者签后要求去公证?

3:上面说到过了几年后如果男方反悔要求变更抚养权由他养,那同样女方不也可以反悔吗?觉得自已一个人养小孩负担过重,起诉要求变更为男方抚养?

4:本来男方提出的两个条件,女方只是口头同意第二个条件,如果女方觉得这协议不妥当,觉得还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小孩也由她(女方)带,那这样男方可能不同意离婚及给抚养费。如果女方起诉到法院,一审不判离的话,那在这诉讼期间,怎样向男方索要抚养费?

5:还一个,探视权是不是协议约定也剥夺不了的,是不是这样?像上面我说的由女方自已一人养,假如说双方协议约定不让男方看一眼,这协议是无效的?是不是这样?

还望全国各地大律师抽空为我这个法盲普及下这方面法律知识。

咨询者:fa214760...广西
[咨询时间: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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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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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2-09 19:04
李保忠
民事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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