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不算共同财产,离婚理由不充分,但如果双方均有离婚意愿则可以离,其他关于财产的分割与处理,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各自举出证据由法官来裁决
背景:我要起诉和老婆离婚,我是北京人,她是外地人,结婚已5年了,无子女,现居住房屋是我父亲的,且已分居1年(我住客厅,她住卧室),离婚理由是:她性格暴躁,对我母亲不好,我两吵架时母亲过来劝架她会打骂,另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卖掉结婚戒指,告诉我需要用钱,母亲身体现在极为不好,我想尽快离婚。
咨询问题: 1.我名下有个车牌,但借给哥们用了,哥们把车挂在我名下,这个不算共同财产吧? 2.我说的以上理由是否可判离婚,可能性大不大?(我想让我母亲多活几年) 3.我想在起诉书中判决让她搬出我家(是我父亲房子,我现在让她搬,她赖着不走,非说离婚了就搬) 4.我两结婚时她家花4w买了家具,家电,她让我现在原价赔给她可能吗?(我家装修还花了快10w呢,另外她以前私自取我工资卡里钱1万8,我买的戒指也被她卖了,结婚4w份子钱都在她手上,这怎么算?)好多财产问题的证据我可能拿不出来,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