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遗产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58479什么是编号?

遗产问题

本人女,与前夫生育一女,现离异,女儿3岁,抚养权归本人,前夫健在,前夫为其家族嫡长孙,现其爷爷过世,留有若干现金,并留有遗嘱,遗嘱留一半现金给前夫,不清楚对本人和前夫生育的女儿有无提及,有说明是按遗嘱执行,如果是没有提及女儿有无继承的,这种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女儿对遗产有继承权吗?(注:女儿为其家族唯一同姓曾孙)。

咨询者:fa214760...重庆
[咨询时间:2016-01-1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6-01-18 14:48
赵井燕
你女儿没有对该遗产的法定继承权;若遗嘱存在你女儿继承份额,则可以主张继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