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认自己是全责,交警已开事故认定书。
修完车后对方借口让我先垫付修车费用,让我拿发票给对方,对方在给我钱。
我想问一下对方一直借口有事的话,欠钱是否有期限?到期限不给钱才能走法律程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