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58159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

我现己离婚六个多月,在离婚时法院未就房屋进行分割,其主要是分配住房,在我们未结婚前单位分给了我,在结婚时又公证在我名的名下,在离婚前的二三年期间,妻子三番五次要将房产权,变更到她名下为这事经常引起双方产生矛盾不和,考虑到自己年岁己大,不想因为这点造成夫妻不和,就同她办理了过户,由于自己对房屋过户有什规定不甚了解,就过了产权,现在成了她单独所有,法院在离婚又没有给进行分割,请问一下,这房产权我还能够要回来吗,

咨询者:fa21476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6-01-1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1-11 21:28
李保忠
能够要回来,可以诉讼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