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借贷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58065什么是编号?

借贷纠纷

一同事在2015年6月开始用各种理由找我借钱,一共借走8800.说8月份归还,到期之后并未归还,多次催促下在10-12月期间还了2000,剩余的他就不打算还了。

手上没有借条,但是有此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记录,短信承认欠款记录以及录音承认欠款记录。

现在想通过起诉让其归还,不知道这些间接证据是否能起到效果?起诉流程是怎么进行?

咨询者:fa214760...贵州
[咨询时间:2016-01-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徐帅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010743342
积分:624
]
回答时间:2016-01-08 11:41
徐帅
可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此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记录,短信承认欠款记录以及录音承认欠款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席玉彬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5910983961
积分:310
]
回答时间:2016-01-11 14:36
席玉彬
你好,你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初步证据,在缴纳诉讼费后获得立案。由于诉讼程序高度专业化,案件情况各不相同,所以你说的这些证据是否可以充分证明你诉讼请求的成立,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