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未登记买房子,预售合同上写着我两的名字,以后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我两的名字,首付20万,男方家里拿的,贷款40万,以后还贷是我们一起承担,但是基本上他的公积金每月还贷就够了。
如果说,以后离婚了,这房子是一半分吗?要是离婚时他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是他家拿的贷款,那是不是我只能拿到20万男方拿到40万。
现在登记来不及,他户口还未落户,身份证还得重新办理。
怎样才能像登记以后买房子那样这房子才是我两一半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