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一家大学工作,之前在另一家研究所从事某项技术研究。
近期有家公司邀请我在原有研究基础上合作开发一套技术体系,在国内还是属于前沿的;而该公司还才刚起步,有好的市场合作方。
同时技术开发时,有些关键技术还得该公司向我之前工作过的研究所购买。
公司期望能长期合作,也会授予股份。公司期望能长期合作,也会授予股份现在想向各位律师请教,我这样是合法的吗?这次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谁?我可以获得多少比例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