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提供去年协商作出承诺的证据,起诉讨要相应权利
我们现在住五层楼,去年开发商和我们协商,要在前面盖18层楼,答应每户给30万元采光补偿。
可是现在开发商又毁约,并且准备开工。可是现在开发商又毁约,并且准备开工我们集体找了规划局,他们答复按住建部规则满足两小时采光就给批手续。
可是我们现在是全天采光,为什么只给我们两小时采光。
而且没有补偿。而且没有补偿以后我们又去了信访局。而且没有补偿以后我们又去了信访局可是开发商势力太大,很多部门都不替我们说话。
请各位有正义感的律师为我们指引一条路。请各位有正义感的律师为我们指引一条路再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