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人士帮忙辨别:
通信公司把“购买手机送话费”的活动,
颠倒成“交话费送手机”,
众所周知,如果让你去买破烂手机,然后送你话费,估计很多人都不会同意,
所以通信公司告诉你,话费总是要用的,还送你破烂手机一部,相对容易套取钱财了
这种颠覆性的欺骗行为,被通信公司“美誉为销售手段”!!
请问专业人士,消法上说“隐瞒、虚假、或者引人误导”,叫做欺诈行为??
这种颠覆性的行为,到底叫“销售手段”呢???还是叫“欺诈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