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是婚内取得的属于共同财产。继承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我与前夫87年结婚,93年协议离婚,有一女5岁我独自抚养,我单位分一室房屋归我,存款4000,我3000,他1000,离婚后他一直跟随父母生活。
今年9月中旬他去世了,9月下旬他父亲去世,他母亲现在肺癌中期。
有医保。有医保他单位92年末分给他一套两室59平方米住房,离婚时他隐瞒了分房的事。
房改房没买,一直是他的大哥白住,欠采暖费15000,欠单位房租6000多,现在他的弟弟怕他母亲不在了,分的份额少,着急卖他的房子,催我去他们单位问怎么办手续,我才知道他92年分房子的事,现在他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等都在他弟弟手里,我女儿跟他要也不给,我想问问:这个房子是婚内财产吗?我可以继承吗?前夫父亲在他去世后去世了还继承吗?如果继承,我女儿和前夫的父母怎么样的份额?如果要卖,是不是过户更名我女儿才能出售。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