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高速公路把我家房子震坏了,在没有谈妥赔偿事宜的情况下,政府和施工方强行施工,导致我母亲喝药酒中毒,至今住院。
这种强行施工的行为是否违法?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否应该由政府和施工方承担?是否可以起诉政府或者施工方强行施工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同时恢复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