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没接触抵押之前,不能变更。
孙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下:今年4月份买的房子,6月份房贷才开始放贷,现在房贷还没有还清。
当时买房的时候首付的钱以及交房所缴的钱,均由我出资,并且单据也都有。
当时由于是男女关系就加了她的名字,现在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不和正在分手,她也同意放弃这套房子的拥有和使用权,也同意去掉她的名字,但是银行(我的房贷银行为交行)说得缴清房贷之后才能给办理增减名手续,我想问是不是只能通过这个缴清房贷才能增减名?有没有其他方法,也包括法律途径。
或者双方签署一项协议,女方在协议中表示愿意放弃拥有和使用权,也再协议中明确表示此套房跟她没有关系,在以后办理增减名的时候愿意来办手续?或者由律师单方出具什么协议来具有法律效益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