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为上来看,已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事后不报警,现在既然已经写下欠条这么长时间了,只能作为一个单纯的民事经济纠纷来处理,若对方真的不还,只有向法院起诉拿回自己的欠款。
2015年6月8日晚,我下班回家,然后被一个已不联系的男性朋友堵在门口,我不知道他等了我多久。
我开了门他拖着我一并进了门。我开了门他拖着我一并进了门大晚上当时我还挺怕的,他来跟我借钱,好像外面欠了很多赌债吧,没有办法,所以来跟我借。
我表示我没有钱,不会借他,他就要把我的首饰拿去抵债,我不肯。
当然我想说我其实是想报警的,但是他强行拿住了我手机,我一个女子肯定不如一男人力气大了。
最后磨了两个钟头多,给他拿走一万一千块钱,和一件全新的水貂皮草。
现金给我写了借条,上面说8月8日还清。现金给我写了借条,上面说8月8日还清后来还款日之前我联系过他,他说暂时没有,等有了再联系我。
我说再给点时间,年前一定还给我。我说再给点时间,年前一定还给我我真的已经做了很大让步了。
现在快12月中旬了,我联系他,他还说没有,我已经没有耐心等了。
明年我也得走了。明年我也得走了所以求助你们,能给我一个建议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