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下午好,我有个朋友她老公去世后留下一处住宅,现想咨询关于继承的问题。
她老公现在父母在世,有一女孩,她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是现在孩子太小,她婆婆想在孩子18岁后在签字公正给孩子,并且对我朋友也有个限制,就是房子没有给孩子之前,我朋友不能再婚,否者她将失去继承权,请问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我朋友应该怎样处理上述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