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有一个3岁的女儿,男方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坚持要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男方所有的财产(包括1台汽车,2套房子,2个店面),但是生意方面一直以来都是男方在负责,女方从来没有管理过,房子和车子都是结婚后买的。
另外女方是家庭主妇,偶尔会出去教小朋友学钢琴,我想问问女方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打官司法官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