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物业,居委会证明,人证等
牛国荣律师于 2015-11-19 13:1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构成重婚罪在法庭上有力证据是什么?
我老公在北京大兴区的某个工厂里公开与女同事同住,对外说我们要离婚(我们还没有离婚,说是等家里房子下来在离),且与厂里人都不喜欢的女人同住同吃。也就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现在说是每个月给我和6岁的孩子几千元的生活费。
我和老公结婚十几年,有一个6岁的孩子,我现在河南老家带孩子上学。家里的亲朋好友都不知道他在外与三同住,且要与我离婚这件事情,他父母好像也不知道。
我现在就想有他犯重婚罪能让他坐牢的有力证据,请问:我从哪方面入手取证?厂里的人员的联名证词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