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里干部划分给他人盖房。
现在多次找村里干部讨要未果,并且村干部以”本人已经抵押给他人“为由,拒绝归还。
可是村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曾经将宅基地抵押给他人的证据,我也未曾在任何纸质材料上有签字或盖章,现在应该如何讨要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