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以我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帮朋友贷款,自己只提供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其它材料全是朋友弄得虚假的,包括我需要我父亲签字也是他们签的,当时办的担保贷款,担保人我一个不认识。
当时说好的他还。当时说好的他还前几天自己办贷款发现那比贷款还有部分没还清,我已经被法院列为失信名单,要怎么做才能让我的财产和名誉不受损失?如果我报案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