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拆迁安置户的困扰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55265什么是编号?

拆迁安置户的困扰

原来开发商拆迁了我的房屋(此房还是公有房屋),后一拖再拖终于还了安置房。但是因为面积过大,我个人花钱又买了多余的部分(占还迁总房屋面积的一大半)。对于增购的开发商也没有跟我们签订购房合同,只给我们开了一张收据。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1、我的这套住房的房产证如何办理?

2、对于开发商的水电气等各方面的过户时由我住户来办还是开发商来办?

3、安置户跟小区其他住户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一样?

咨询者:NOW502安徽
[咨询时间:2015-11-1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广阳律师
[地区:吉林-松原市
手机:13009051921
积分:3337
]
回答时间:2015-11-10 08:58
李广阳
您好:
1、房产证应由开发统一为您办理;
2、水电气的过户应由开发商、住户和物业公司一起办理;
3、安置户与其他住户的权力义务是一样的。
仅供参考,谢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