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借名协议,双方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及违约责任。有可能公证机关不会同意公证。
几年前一家国企开始集资建房,其中一位员工将自己所要分配的房子(新房)转卖给我,现在开始交房了,但对方却告知几年内无法办理产权证,对方给出了2个选择,一是原价退返我所交给他的房款,二是我们接受这套房,等几年可以办产权证时候在给我办理产权证用来过户到我头上。
我想接受这套房,但又怕对方几年内推三阻四或者对方离异后这套房子就是对方的财产。
我应该怎么做? 是否需要和他签订一个协议说明是要过户给我的,这个能公证到我头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