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想一次性付清款,但售楼小姐说,付完款就可以签合同,但签完合同不能拿走,必须都给他们拿去房管局备案。
而且合同上没有开发商的签字和公章。而且合同上没有开发商的签字和公章请问这种买卖是否可靠,是否违规,万一合同他们拿去改了,怎么办?因为不是每页都有我 的签字的。
完全有可能做手脚,还有他们把合同一拿去,到底什么时候拿给我,不拿给我又怎么办,拿去干别的,比如抵押了,又怎么办?他们说拿合作可以凭借收据和pos机转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