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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这样做有没有侵害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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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4444什么是编号?

住建局这样做有没有侵害我的利益

我是1983年水电站库区移民,移民那年我12岁。我是1983年水电站库区移民,移民那年我12岁因为家庭原因,我父母在安置的宅基地上做了墙脚后一直没有盖起来房子。

我现在想在这块基地上盖房子,可住建局以采光和消防间距不足为由不予审批。

他们让我另外择址,可我实在没地方可以建房了。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没有查到这方面的条文规定。

而且,村委和政府部门从来没有说过收回我的宅基地使用权。

我想请问一下您,住建局这样做合规吗?我现在愿意放弃这块地基,要求政府部门重新安置宅基地给我,这要求会过分吗?谢谢!

咨询者:fa214759...浙江
[咨询时间:2015-10-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5-10-23 16:16
曲延兴
可以要求政府部门另行安排宅基地。
朱骏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382370365
积分:8236
]
回答时间:2015-10-23 16:33
朱骏
可以,因为这块宅基地是村委分给你们的,你们并不清楚采光与消防间距等规定,要求调换是合理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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