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当地律师收集证据,然后提起行政复议。
事实得原来经过是我父亲本来就感冒不舒服,和领导口头短信请假从7.21到24日的假,后来22日早上被领导叫去开党员大会,从早上8点半左右出门到中午12点半左右回家,我父亲回到家中就说在开会时咳嗽很厉害,坚持开完会到家中,就感觉胸闷,胸痛不不适,于是在家中休息吃了点药,感觉好点准备把单位的事情处理下就去医院看病,没想到在路上突然晕厥,(注:是下午3点50出的门,还有是上班和去看病的那条路都是同一方向,我当时是和我父亲走在一起的)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时间是下午5点20。
后来父亲单位的领导帮我们申请工伤,报的的内容当时由于忙着办理父亲的后事也没注意看到,等过了一月,工伤科的下来找我再次询问当时我和父亲的情况,我只能按照父亲单位上报的内容说了,昨天工伤鉴定结果下来没有被认定,说是我父亲是上班途中突发疾病去世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那么能不能请律师们帮帮忙,可以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方向行政复议,当时我父亲开会时他们全体都有照相留影,并有领导叫我父亲去开会的证据。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