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律师谢谢您!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律师谢谢您!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父母都是辽宁省人,母亲的户口在抚顺市的一个a村,父亲的户口在沈阳的一个农村,父母结婚后一起来到了抚顺市的b村生活,(a村与b村都是一个镇政府)。
由于母亲离开了a村,所以a村的村委会不再分给母亲地,我自出生起因为也没有在a村生活过,所以也从来没有分过地,尽管我的户口随母亲也在a村(农村叫人在户不在)。
而b村以母亲的户口不在本村为由也不分给母亲地,就这样父母在b村都没有地,我一直在外学习,直到大学毕业我和母亲也没有分过一块土地,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我有没有权利要求政府把属于我和母亲的地分回来, 您回答我是可以要求政府要回地,
我想再补充一下,比如我大学毕业工作后,户口变为了非农业户口(毕业后落回户口的时候派出所直接落为非农业)如果我母亲可以向a村要求分地,那么我还能向a村要地吗,或者我和母亲能对过去没有分到的地要求索赔吗?如果可以我是应该到镇政府还是直接到a村委员会呢。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书或网站链接我可以自己去查询一下呢。
十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