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必须有处罚决定时才能提起,现在没有处罚决定,你无法提行政复议。
本人9月27日(中秋节)下午3点多,开着燃气助动车行驶到四平路国权路口,遇一民警(号:039346)要查我的行车证,由于是去国顺路看往我91岁老父母,家里过去也就10几分钟,再者,天气热没衣兜,所以没有带证,我把我身份证号报给他,他不予理睬,只是用对讲机叫来了另一警察(号忘了记),该来人问了我2遍身份证号后查到了我的信息。
接着其就打印出一长条单子,要我在上面签字,我看到上面写着“我拒绝接受罚款处理,所以要扣押我的车”。
但其自开始就没提出要我罚款。但其自开始就没提出要我罚款这时我提出异议并因内容与事实不符没有签字,并提出可以走回家10分钟取行车证也愿意接受罚款。
但其不予理睬而是让一协警把我车拖到一边作为扣押了。
我当场打了杨浦督警座机65431000,一位女士接的并说:现场一切听警察的。
我很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