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人在没有任何现场证据仅凭一份轻伤鉴定报告抓了我妈妈,当案子移交法院的时候我们要求做因果关系鉴定,鉴定的结果证明伤与我们无关,可是检察院不放人对方要求重新做,我们答应了,最后结果与第一份一样,现在检察院打报告可以放人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否找检察院与派出所赔偿与道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