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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提1年前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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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2891什么是编号?

开发商提1年前交房

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16年9月现开发商通知2015年10月可以交房,如果不收房超过90天收取总房款30%的滞纳金,而且会把此房再出售。

我想问一下我按照合同日期之前1个月过去收房合理吗。

补充说明:
而且今年收房物业会收今年的取暖费,取暖费也是白交,今年也住不上
咨询者:fa214759...北京
[咨询时间:2015-09-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09-22 10:15
牛国荣
开发商说法不合理,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5-09-25 15:50
赵江涛
提前交房需要业主同意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09-27 23:17
刘子若
开发商的行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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