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爷爷在县医院看病 医生开了药丸 管神经的 药丸叫什么我记不清了 但是有单子 吃了药以后浑身严重过敏起水泡 差点要了命 在市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9天 花了六七万了 现在还在市医院的皮肤科呆着呢 我想问下 这种情况找县医院的医生有用吗 我们手里有拿药的单子 而且医院肯定有开药的记录 能不能得到赔偿 谁能帮我解答下 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