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的合作约定,应为挂靠关系,还是要找王某要租金。
王某:汽车租赁公司老板 张某:给汽车租赁公司帮忙人员
王某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王某找到张某说你来我租赁公司帮忙不收取租车的管理费,张某也没有出资,只是放了3辆车在汽车租赁公司,平常在公司里给帮忙,没有任何工资,也不分红,也没有出开公司的钱。
张某只是靠自己的3辆车在赚钱,后期张某又介绍了朋友的车来王某的公司挂靠,王某收取张某朋友汽车租金10%的管理费,在租赁期间由于车辆被承租人抵押了6个月,事发后租赁公司找回了车辆,张某的朋友现在该问谁要该车在租赁期间的租金?(张某的朋友和张某去找王某去要该车的租金,王某确说因为车是张某介绍来的找张某要,并且还说张某和自己合作关系,请问这样算是合作吗?工商注册为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