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根据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交通肇事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算不算“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如果算,为什么保险公司具有向第三人(肇事者)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