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一个乡,结婚有八年,户口因某些原因未迁在一起,现在有份土地补偿款是按户口本上发放的,这款是个人所得,还是共同的?如果一方失踪,这款又归谁支配,失踪只对一而言,是她父母让她玩起失踪的。
补偿款是发到对方父母那里的,如果诉讼离婚,又找不到女方人,那份补偿款会怎么判,女方对家庭没有尽到一责任,对女儿也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