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8年10月6日出生东湖村农民,在1996年02年15日,在没有征求本人同意,也本人签字情况下,莫名的农转非迁至鹊墩社区,与母亲两个户口领了一辆行包车行驶证,村里及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这种做是否合法,是否能提出行政复议,能否成功转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