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5年买了一套院子,因种种原因未过户,今年我突然发现这块地方已经是一个饭店,我找到现在的经营者,他让我出示证据,我只有一份当时在公证处成交的一份公证书,其他材料我已经没有了,我该怎么办?求明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