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12年结婚的,离婚是丈夫首先提出的,育有一女儿,现在他提出离婚的条件是:房子孩子归我,我要支付五万元给他,车子也是归他,每个月他支付五百元作为小孩的抚养费。
而我的条件是:房子孩子归我,车子归他,每个月他要支付一千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房子是婚前就已经买了的,现在市值60万,请问这种情况如果闹到法院该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