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8月,我就房产确权案做了财产保全,提供了房产及现金做担保。
保全期限为2年。保全期限为2年14年底出了一审判决,对方上诉后发回重审。
现在还未开庭。现在还未开庭目前我急需用钱,想解除财产保全及担保的现金,对方也表示对担保可能出现的损失不予追究。
财产保全措施是到期自动解除还是需要提出申请?担保的现金,怎么才能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