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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协议和基于此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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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9911什么是编号?

请问离婚协议和基于此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问题

2014年8月份同女方签订离婚协议和基于此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协议,女方要求将房子过户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

为了尽快离婚,南方将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为了尽快离婚,南方将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可是女方迟迟不去办理离婚手续,无奈之下只好走法律诉讼程序。

可是由于女方在法庭申明坚决不离婚,结果法院判不离。

现在二人仍然是法定婚姻关系。现在二人仍然是法定婚姻关系请教一下律师,由于女方没有按照离婚协议执行离婚程序,但是财产分割协议已经执行。

男方是否可以拿回财产损失,并早日办理离婚手续?

咨询者:fa214758...上海
[咨询时间:2015-07-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7-28 16:28
罗艺允
你可以6个月过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财产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分配。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7-29 09:00
岳建民
你可以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不生效,你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岳建民律师于 2015-07-29 09:0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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